一、招生方式
统一招考和申请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二、招生人数
2022年招生人数为1人。
三、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姓名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学制 |
(020207)劳动经济学 | 1 | 人才培养与劳动市场 | 章群、王伯庆 | ①1001英语 | 教育政策与人才培养、
| 3年 |
②2011宏观经济学 | 劳动市场问题分析 |
③3066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10%) | 面试 |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五、报考条件
(一)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6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22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3.毕业院校或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22年4月1日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名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
(2)硕士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
(3)硕士就读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以上(含)。(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
4.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等理工类专业);
5.报考为“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外语水平,满足以下其一:
(1)CET6 426 分以上;
(2)Pets5 60 分以上;
(3)TOEFL(IBT)90 分以上;
(4)IETS 6 分以上。
8.科研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9.其他:对教育经济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联系博导:报名前考生应与博导联系,并取得博导的同意和推荐。
2.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网上(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考试
1.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和考核两个阶段。
申请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博士研究生学术潜质测试。经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方可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
考核阶段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见《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教育需求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2.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共计300分。
复试由中心组织,内容含专业课、科研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考查形式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可以是笔试或者面试,具体考核科目和形式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科研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
同等学力考生和无硕士学历的考生需按下列要求参加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考核。
(2)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考核。
(三)录取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的学习方式类型(全脱产攻读、在职攻读)分类录取,在职攻读的录取计划(含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教育部下达总规模的15%。
全脱产学习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调档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七、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八、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2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将于2022年1月对“申请-考核”选拔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报考“申请-考核”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考统一考试。
3.现役军人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6.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